龙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全警务区围绕“两点一线一面”工作(两点指政务客厅、龙港市人民医院,一线为海港路沿线,一面为警务区全面覆盖)为重点,由副中队长吴春仁带队对辖区停车秩序管理、逾期未报废车辆注销、公用停车位违法占用清理、护学岗等相关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为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规范打牢基础。
1. 对“僵尸车”以及报废车辆的整治
在龙港城市的各个角落,时不时还发现“僵尸车”,也有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还在道路上行驶,有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僵尸车"是指长时间占用公共道路及其两侧、停车场、住宅小区、绿化带等区域停放,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机动车。它们占用公共资源,妨碍车辆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城市形象。

因此,针对辖区部分车主怕麻烦、没时间等原因导致未及时报废车辆的情况,全警务区充分践行“三能”的行动要求,在全市城市乡村道路乃至农田进行走访式排查。
并通过上门面对面沟通,马路边现场办理报废手续等便民的方式,对应报废车辆予以处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加快了办事效率。
自行动一周以来已完成报废农村面包车10辆。

2. 对关键道路的违停整治
在处理停车秩序问题时,对违停车辆一律予以拖移,对非法占用停车位的一律予以清除。交警铁骑队机动性很强,行到哪里,违停就止到哪里。违停整治还需要多方面通力合作,在对三小等校园门口的违停整治行动中,龙港交警还与龙港市学校进行交流,探讨如何加强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


03 对违法占用停车位的整治
龙港交警铁骑队在对违停的治理过程中,在百有六街还发现有群众对公共停车位私自安装地锁,铁骑队责令店家限期改正,并当场拆除,并告知周边市民:不能私自占用公用停车位。行动一周以来,对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查处7起。

践行“三能”要求,龙港公安交警在行动
利民,为民,护民的服务之心
都在常态化的交通管理工作中体现
市民处处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城市道路环境处处和谐畅通
交警市民共建文明龙港交通
交警提醒: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擅自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当场拆除,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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