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联合县交警大队在龙金大道与宜山大道交叉口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随机进行尾气检测。当日,共对21辆货车进行尾气检测,其中有5辆未达到尾气排放标准。执法人员现场对未达到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车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通过尾气检测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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