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仅是一句宣传语,更是一种责任。但总有人心存侥幸酒后开车。近日,湖州长兴一男子酒驾遇交警,竟选择弃车逃跑……
当晚,长兴县公安局煤山派出所组织民警在301省道三狮生活区路口设卡查酒驾。21时30分许,一辆吉利牌白色轿车行驶到距离该卡点大约80米处,突然停了下来,车上急匆匆下来一身穿白色衣服男子跑进杂草丛。
这一反常行为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发现,立即上前追赶。但是没追一会儿,该男子便从杂草丛跑进了小树林。由于夜晚乡村小路照明条件差及地势情况复杂等原因,很快该男子便消失在夜幕中。派出所警力在小树林中开展地毯式搜索近1个小时,仍未发现该男子身影。
根据多年查处案件经验,该所教导员吴庭庭断定该男子今晚必定会再到事发地来查看情况。故待酒驾行动结束后,吴庭庭带领警力秘密潜伏在事发地周边等待该男子出现。
果不其然,大约23时许,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出现在事发地,并在白色轿车周围徘徊。
发现这一可疑情况后,吴庭庭等人立即上前对该男子进行盘问。盘问过程中,吴庭庭闻到了男子身上有酒味,当问及姓名时,男子也支支吾吾说不清楚。细心的民警发现了该男子衣服上还挂着的吊牌,显然是新换上的。
最终,该男子经不住精神压力承认了自己酒驾逃跑,并自作聪明以为换了一件新衣服就能躲过检查。随后,该男子被带回煤山派出所,并对该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为70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查,当晚20时许,该男子王某毅(男,47岁,安徽省广德市人)在煤山镇大元桐川鱼府吃晚饭,喝了3两50度白酒。一个半小时后,王某毅酒后驾驶其小型轿车返回其在三狮生活区的家中,没想到在半路遇到了长兴公安开展的酒驾专项行动,因害怕被查到就弃车逃离了。
22时50分许,王某毅回到家后始终心神不定,想到这么久了交警应该已经收队,便换上了新买的衣服后又悄悄返回了停车的地方,却忘记剪掉新衣服上的吊牌,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目前,王某毅因有过一次酒驾记录,构成再次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0日以下行政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应当时刻警醒自己“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更是对社会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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