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苍南物流网!苍南物流信息化与商务门户龙头网站!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今天是:2025年09月18日 星期周四
当前位置 > 物流首页>物流资讯
即日起至9月底,温州全市将集中整治这类行为
发布时间:2021/8/24 11:45:35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9

8月23日,记者从温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即日起至9月30日,全市将开展高层住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集中统一行动,重点整治高层住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微信图片_20210824014908.jpg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处负责人介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8月1日起施行。针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规定》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微信图片_20210824014906.jpg


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462起。从火灾场所看,居民住宅、自建房和沿街门店是电动车火灾高发场所。从起火原因看,电气故障和自燃是造成电动车火灾的主要原因,分别占电动车火灾总数的62.1%和23.5%;而过充电、电池单体故障、电气线路短路是导致电动车电气火灾的根本原因。


微信图片_20210824014859.jpg


“对于高层住户来说,楼道就是生命通道,必须要时刻保持畅通,才能在紧急情况下疏散。”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一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动车的蓄电池隐藏着安全隐患,容易引发火灾,加之高楼火灾具有火势蔓延快、疏散困难和扑救难度大的特点,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为此,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要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

苍南物流网、龙港物流网(http://www.wz56w.com/),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如查找更多有关物流公司、线路信息,欢迎搜索关注“苍南物流网 龙港物流网”(cnlg56pt)微信公众号

物流网推荐
  • 龙潮物流
  • 新疆

浙公网安备 33032702000212号